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美术类2013 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照独立学院的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四位一体”,共同构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一流大学” 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分校相关专业的部分教育教学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质学科资源,发扬珠海特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批复要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径,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高水平的新型大学。学校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培养人文科学素养深厚、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过硬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德国汉堡品牌学院、英国新白金汉大学等50多所国(境)外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学校在本科二批录取招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逐年上升,近年达97%以上。 生源遍及全国二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招收港澳台学生。至2012学年,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用人单位和学生 “双向选择”的原则就业。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二、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联合培养班)
培养目标
本专业针对当代品牌设计领域的特点和需要,旨在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及国际视野的、一专多能的创意与设计人才。本专业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与欧洲传统设计强国——德国的设计教育体系相对接。学生通过跨国学习,可望成为专业理论功底扎实、适应性强的品牌设计或相关行业的专业人才,还可获得较强的外语能力,在日益国际化的中国经济中将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专业主干课程(在北师大珠海分校学习期间)
图形创意、字体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符号设计、摄影、出版物设计、市场调研、品牌管理基础
专业主干课程(在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学习期间)
品牌设计、新媒体营销、商业摄影、品牌策略、动态影像、创新设计、包装设计、跨文化传播设计、品牌空间设计、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交互设计
就业领域:
毕业生将能够在国内外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公司、品牌设计公司、网络公司、互动媒体公司、出版社、报社、电视台或其它企业独立承担品牌设计、平面设计、互动媒体设计等相应的创意性工作。
注: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德联合培养班)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Brand Academy- Hochschule für Design und Kommunikation)联合举办,双方院校共同制定教学计划,采用2+2国际化模式培养。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读,第三、四学年到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学习。主要课程采用德语或双语的小班教学模式,学生入学后需强化德语学习。学生修满学分、考试合格并符合学位条例要求者,可同时获得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的艺术学学士学位和由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学士学位。
在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学习期间学费为9000欧元/年,一次性缴纳的注册费与学杂费2500欧元。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前两年学习优异者,第五学期可在德国汉堡设计与通讯技术大学申请专业奖学金。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创意与设计能力,掌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理论与技能,能胜任品牌设计、多媒体设计、交互设计、界面设计、出版物设计、包装设计及广告设计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
平面设计基础、色彩设计基础、立体设计基础、网页设计、多媒体设计、动画基础、Flash动画、计算机辅助设计、界面设计、交互设计、出版物设计、印前与印刷技术、海报设计、广告设计、品牌设计、包装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等。
就业领域
平面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标识设计公司、报社、出版社、电视台、影像制作公司、互联网公司、互动媒体公司、动漫公司、商业机构、企业或学校等。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创意与设计能力,掌握环境设计中艺术理论与技能,能胜任室内、展示、小建筑、景观环境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
设计透视与制图、设计草图与表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小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室内构造设计、室内设备与技术、景观环境设计、室内家具与陈设设计、室内系统设计、室内快题设计、住宅建筑设计与住宅区规划基础等。
就业领域
室内设计公司、建筑设计公司、景观环境设计公司、展示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报社、出版社、展览馆、会展中心、城市规划部门、商业机构、企业或学校等。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创意与设计能力的,掌握当今产品设计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同时兼具良好的用户研究能力、项目动手能力、交流合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家居产品设计、电子电器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和公共设施设计等专业领域工作的设计人才。
主干课程
设计创意学、工业设计思维与表达、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形态设计语义与传达、产品设计与原理、材料与工艺、模型制作、产品开发专题设计、产品系统设计、人机交互设计等。
就业领域
交通工具制造业、生活用品制造业、电子电器制造业、品牌公司、设计机构、商业机构、企业或学校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系统知识与具体实践的有机统一,使学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理解设计的概念和掌握设计方法,融合国际服装与服饰流行趋势,提升并强化本专业的独特设计理念和多元创新表达方式。培养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高级服装与服饰专业的设计、策划、管理人才。
主干课程
设计创意学、服装画技法、服饰配件设计思维与表达、计算机辅助设计、服装款式设计、结构设计与成衣工艺、服装材料学、服装CAD、服装社会心理学、服装史、手袋设计、鞋履设计、首饰设计、服饰配件材料与工艺、服饰生产与营销管理、奢侈品设计与营销管理、服饰品牌设计开发专题和时装摄影等。
就业领域
服饰领域的政府管理部门、国内外品牌企业、服饰品牌公司、服饰设计公司、服饰院校、服饰外贸公司、形象设计公司、珠宝设计公司、服饰营销公司、时尚媒体及与时尚设计相关的公司和厂家。
●动画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创意与设计能力,掌握当今动画设计及数字媒体设计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能胜任多媒体设计、电影电视媒体包装、传统动画设计、游戏美术设计、建筑环境展示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
动画基础、影视动画前期设计、动画技术、建筑虚拟动画设计、媒体包装设计、动画游戏设计、展示影像、电影电视特效制作、影像交互设计、CG技术、影视合成等。
就业领域
影视广告公司、影像制作公司、电视台、互联网公司、互动媒体公司、动漫公司、电子游戏公司、建筑与环境设计公司、展览展示设计公司、城市规划部门、商业机构、企业或学校等。
●建筑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创意与建筑师职业素养,有很强的实践能力,具有综合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能胜任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
美术、建筑学专业导论、建筑结构、设计基础(建筑制图基础、色彩基础、透视基础)、中国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材料、计算机基础、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原理与设计、居住建筑原理与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原理、高层建筑设计、建筑画表现技法、城市设计、建筑摄影等。
就业领域
建筑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室内设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城市规划部门、商业机构、企业或学校等。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专业咨询电话 |
学费
(元/学年)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联合培养班) | 30 | 0756-6126121转101 | 23000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0756-6126121转301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60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 | ||
130310 | 动画 | 60 |
三、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
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及其它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ep.com/zizhu/。
六、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 王菊元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18
电子邮箱:anan302@126.com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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