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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09-15 来源:  浏览:0

一、大理学院概况

    大理学院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具有30多年办学历史的大理医学院、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综合性本科院校,是滇西地区本科办学历史最长、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一所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在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最佳魅力城市等多项桂冠的滇西中心城市大理。校园占地面积 2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64.68万平方米,有古城和下关两个校区,学校本部设在古城校区,其中芳草凝绿、鸟语花香。学校因其“大学中的山水、山水中的大学”的魅力,成为在苍洱风光中极具新意的人文景观。
大理学院是大理州唯一一所本科院校,也是目前滇西地区本科办学历史最长的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学校,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合并组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建设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办学特色突出,科研成果丰富,社会声誉良好。学校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以辐射南亚、东南亚为特色的教育国际化深入推进,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首批4所 “走出去”试点高校之一和云南省应用型国际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16个校属教学学院,有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47个;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省级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94名,其中本科生16252名,硕士研究生436名;有继续教育学生10000多名;有教职员工1271 人,其中,长江学者1名,正高职称人员122名,副高职称人员287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159万元;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示范性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首批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1个省级国际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有11门省级精品课程。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7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9项,国外基金项目7项;参与两个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及“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研究工作;有1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有药物研究所、民族文化研究所等8个研究机构;获准国家发明专利71 项,出版专著、教材115部,正式发表论文2800篇,其中被SCI、EI收录146篇;学报荣获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2006年以来,连续6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云南省唯一一所“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199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9年,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开始一本招生,标志着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各类建设人才5万余名,大理学院毕业生因基础理论扎实,动手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严谨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合并以后,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巩固了医学学科的优势,大力提高了文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水平,面向大理及滇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培植和发展应用性学科专业,形成了法、教、文、理、医、管等学科专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势态;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开展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制定“专业质量标准”,对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进行了系统改革,加强对学生专业基本技能的培训。通过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本科应用型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的建设,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今天,大理学院把建成“大理大学”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作为新的发展目标,开始了新的更宏伟的征程。学校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育质量为生命线,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强化科学研究,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的基本方略,以“立足大理,服务滇西,面向云南及周边地区”为定位,以“培育思想品德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省内先进、西部地区有广泛影响、南亚东南亚有较高知名度综合性大学。
 学校2013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重庆、广西、湖南、湖北、山西、陕西、广东、江西、江苏、河南、河北、宁夏、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海南、甘肃、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辽宁、吉林、青海、天津、北京、上海等30个省市区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4200人。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内按一本专业招生。
 
二、艺术学院简介
大理学院艺术学院前身为大理师专美术系、音乐系,1985年开始招生,2004年合并为艺术学院,是云南省较早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艺术院校之一,20多年来培养了大批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人才。学院现有12000平方米的艺术楼一幢,有音乐厅、美术馆、图书资料室、多媒体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形体舞蹈教室、计算机机房、专业方向画室,有立式钢琴、三角钢琴、动画图形工作站、MIDI音乐制作室,有舞台专业音响、专业电声乐器、各种演出服装等教学仪器设备近700多万元。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人,成教生100余人。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2人,硕士研究生25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生导师1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学术带头人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近5年教师出版专著、专辑14部,主持科研项目29项目,发表论文、作品300余篇(件),教师参与各种专业展演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80余项。
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的教学管理,设有音乐学(教师教育)系、音乐表演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影视与动画系等5个系和一个艺术实训中心。有综合办、教学办、学生办、团委等4个管理机构。有音乐学、绘画、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动画6个本科专业,共有15个专业方向,有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有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服饰艺术设计、民间工艺、动画、陶艺、民间工艺、民族音乐、音乐制作、声乐、键盘器乐、民族器乐、流行音乐等17个工作室。
国际交流和展演活动成绩突出,多次承办大东方体育艺术文化节,并成为我校的品牌项目,每年组织近30次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展演活动。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打造以民族民间艺术为特色的艺术品牌。艺术设计作品在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阿达茵组合”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专业组中获二等奖;绘画作品《90后》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专业组中获二等奖;2011年,我院打造的艺术品牌 “金花组合”经国家教育部选派,出访意大利参加“中意青少年艺术联欢节”。2012年赴香港交流演出, 2013年1月,我院“金花组合”又将赴奥地利维也纳参加奥地利中国艺术节金色大厅庆典之夜的演出。
 
三、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招生专业招生省份招生数学费招生类别
 
音乐类
 
音乐学
四年制本科湖南157000元 
 
 
 
文理兼招
云南、山西、湖北、广西、四川、江西407000元
 
音乐表演
湖南157000元
云南、山西、湖北、广西、四川、江西407000元
美术类绘画四年制本科云南、湖南、湖北、广西、山西、四川、吉林、浙江
江西
507000元
环境艺术设计407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407000元
动画407000元

注:1.2013年我校在湖南单独设立音乐类的专业测试点,湖南省考生只能参加生源地大理学院考点的专业考试方可报考大理学院音乐类专业。除湖南省外,其他各省的考生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2.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区《招生报》正式公布的当年信息。
  3.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均须参加全国高考。
  
四、湖南考点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考试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21日
考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至2013年2月24日
 
按各省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180元。其他各省的专业考试根据各省统考的相关通知进行报考。
 
五、音乐类湖南专业测试点考试科目及要求
  1、音乐学专业总分300分。测试科目为: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器乐——自选曲目一首,满分100分(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音乐素质(其中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音乐表演专业总分200分,测试科目为:
  (1)专业主科:声乐、键盘(钢琴、双排键、手风琴)、民乐(含古筝、二胡、琵琶、竹笛、唢呐)、现代音乐(架子鼓、电贝司、电吉他、电子琴)四个方向,每个方向(或每种乐器)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
  (2) 音乐素质(其中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本次专业考试初复试一次性进行。声乐、器乐等专业主科实行个别考试,现场评分,音乐素质为统一卷面考试。
 
六、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专业及相关要求:
  1、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和演奏乐曲,具备学习音乐的条件;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身高1.60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2、考生所需的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差旅费、食宿自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查卷,可查分,考生可在2013年4月底登陆大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测试结果。    
  
七、志愿填报
  考生按本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八、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录取。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专业考试点的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4、报考我校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除湖南省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列,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陆大理学院招生就业网查询。
查询联系电话: 0872- 2219959(招生就业处)
     0872—2219887(艺术学院)
邮编:6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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