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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保定)
2013-09-15 来源:  浏览:0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3年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特大型电力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学校创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以工为主,兼有理、文、经、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具有鲜明特色,面向社会服务的多科性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保定市北倚首都北京,东临天津,南近石家庄,是京、津、石三角区域的中心,交通便利。

一、招生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
    根据2012年教育部新专业目录,原“艺术设计”专业名称变更为“产品设计”。
    专业方向:本专业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设计技能,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厚基础、宽口径为培养特色,以理论教育与动手实践相结合为培养模式,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为技术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能在文化艺术产业、艺术设计策划咨询、设计机构及相关领域,从事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设计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一定的工程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产品设计专业领域必须的设计基础理论和现代设计方法以及与产品设计相关的材料与工程知识;具备本专业必须的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审美能力、设计创意能力、动手实践能力;掌握计算机辅助平面与产品设计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课程设置: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材料与工艺、设计表现技法、机电基础、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平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方法学、设计思维、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图形设计、商业插画、商业摄影、企业形象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网页设计、环艺设计、环艺设计表现技法、设计与消费心理、艺术设计赏析、字体及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和建筑动画等。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工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的教学、设计及管理工作。

二、招生安排
    招生地区: 河北、山东
    招生计划: 河北、山东各17人
    学    制: 四年
    学    费: 8500元/年
    住 宿 费: 800元/年

三、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考条件(不允许跨省报考)且通过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
    3. 热爱设计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四、报名考试
    我校产品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由我校组织,科目有素描、色彩两科,每科150分,总分300分;文化考试以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为准,总分750分。

    1.专业测试
    我校专业测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我校报名资格的考生,请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并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河北省: 
    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31日
    考试时间:2013年2月2日
    考试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省: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20日
    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
    考试地点:潍坊市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文理兼收,全面考核,分省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我校于3月下旬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按每个省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四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3.获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将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

、注意事项
    1.我校产品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2.我校艺术类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不对考生单科成绩进行要求和限制。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或文化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咨询电话:0312-7523164          传真:7525336
    学校网址: http://202.206.208.40/zs
    电子信箱:ncepu_zs@163.com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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