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出台,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专业面向山东、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广西、贵州、吉林省份招生220人,其中吉林省考生只需参加吉林美术统考,其他省份须在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继续参加我校在各省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我校美术类考试科目为素描人物头像写生、色彩静物默写。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可点击查看:《长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我校对吉林省录取原则为:取得吉林省美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对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为: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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