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和课程变化情况
1、艺路网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每年1月不再安排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需要报考委托开考专业公共课的考生,请增加非委托开考专业进行报考。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金融管理(基础科)(专科)1月、7月原安排在周五考试的课程,自2013年起改在4月进行考试;商务管理专业(本科)、金融管理专业(本科)2013年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3、根据京考自考〔2009〕11号、京考自考〔2010〕6号、京考自考〔2010〕26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不再安排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档案管理专业(专科)、电子技术专业(专科)、通信信息管理专业(专科)和律师专业(基础科)(专科)共6个专业的考试,自201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公安管理专业(本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独立本科段)和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共4个专业的考试。
4、根据京考自考〔2012〕5号文件精神,服装设计专业(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游戏软件开发技术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律师(本科)共5个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2013年照常安排上述专业的课程考试。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数据库系统原理课程(课程代码04735),心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环境心理学课程(课程代码10082),由4月调整到10月进行考试。
二、笔试课程考试时间
1、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9:00-11:30,14:30-17:00.
2、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50分钟,9:00-9:50,14:30-15:20.
3、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14:30-16:30.
4、标有▲符号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65分钟,9:00-11:45,14:30-17:15.
三、接考本科的加考课程说明
2013年安排表中,接考本科段的加考课程都以★号表示,请需要加考的考生注意。
四、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5月、11月非学历证书课程的考试安排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五、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非笔试课程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与4月、10月笔试课程一同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教材信息
1、为方便查询,将全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已安排考试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课程,其使用教材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另行公布。
2、2013年有政治经济学等72门课程使用新教材(具体见相关链接中加注●的课程),其中政治经济学、英语(一)、英语(二)和高等数学(一)课程新教材启用时间见相关链接备注。
3、教材如另有变化,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的专业或课程开考,其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课程可按本文件安排进行考试。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一、专业和课程变化情况
1、艺路网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每年1月不再安排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需要报考委托开考专业公共课的考生,请增加非委托开考专业进行报考。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金融管理(基础科)(专科)1月、7月原安排在周五考试的课程,自2013年起改在4月进行考试;商务管理专业(本科)、金融管理专业(本科)2013年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3、根据京考自考〔2009〕11号、京考自考〔2010〕6号、京考自考〔2010〕26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不再安排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档案管理专业(专科)、电子技术专业(专科)、通信信息管理专业(专科)和律师专业(基础科)(专科)共6个专业的考试,自201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公安管理专业(本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独立本科段)和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共4个专业的考试。
4、根据京考自考〔2012〕5号文件精神,服装设计专业(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游戏软件开发技术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律师(本科)共5个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2013年照常安排上述专业的课程考试。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数据库系统原理课程(课程代码04735),心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环境心理学课程(课程代码10082),由4月调整到10月进行考试。
二、笔试课程考试时间
1、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9:00-11:30,14:30-17:00.
2、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50分钟,9:00-9:50,14:30-15:20.
3、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14:30-16:30.
4、标有▲符号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65分钟,9:00-11:45,14:30-17:15.
三、接考本科的加考课程说明
2013年安排表中,接考本科段的加考课程都以★号表示,请需要加考的考生注意。
四、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5月、11月非学历证书课程的考试安排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五、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非笔试课程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与4月、10月笔试课程一同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教材信息
1、为方便查询,将全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已安排考试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课程,其使用教材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另行公布。
2、2013年有政治经济学等72门课程使用新教材(具体见相关链接中加注●的课程),其中政治经济学、英语(一)、英语(二)和高等数学(一)课程新教材启用时间见相关链接备注。
3、教材如另有变化,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的专业或课程开考,其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课程可按本文件安排进行考试。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一、专业和课程变化情况
1、中国美术高考网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每年1月不再安排委托开考专业的考试,需要报考委托开考专业公共课的考生,请增加非委托开考专业进行报考。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金融管理(基础科)(专科)1月、7月原安排在周五考试的课程,自2013年起改在4月进行考试;商务管理专业(本科)、金融管理专业(本科)2013年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3、根据京考自考〔2009〕11号、京考自考〔2010〕6号、京考自考〔2010〕26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不再安排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档案管理专业(专科)、电子技术专业(专科)、通信信息管理专业(专科)和律师专业(基础科)(专科)共6个专业的考试,自2013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公安管理专业(本科)、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独立本科段)和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共4个专业的考试。
4、根据京考自考〔2012〕5号文件精神,服装设计专业(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游戏软件开发技术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律师(本科)共5个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2013年照常安排上述专业的课程考试。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数据库系统原理课程(课程代码04735),心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环境心理学课程(课程代码10082),由4月调整到10月进行考试。
二、笔试课程考试时间
1、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9:00-11:30,14:30-17:00.
2、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50分钟,9:00-9:50,14:30-15:20.
3、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14:30-16:30.
4、标有▲符号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65分钟,9:00-11:45,14:30-17:15.
三、接考本科的加考课程说明
2013年安排表中,接考本科段的加考课程都以★号表示,请需要加考的考生注意。
四、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5月、11月非学历证书课程的考试安排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五、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非笔试课程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与4月、10月笔试课程一同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教材信息
1、为方便查询,将全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已安排考试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课程,其使用教材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另行公布。
2、2013年有政治经济学等72门课程使用新教材(具体见相关链接中加注●的课程),其中政治经济学、英语(一)、英语(二)和高等数学(一)课程新教材启用时间见相关链接备注。
3、教材如另有变化,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的专业或课程开考,其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课程可按本文件安排进行考试。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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