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莆田学院概况
莆田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拥有理、工、文、管、医、教、艺等学科的多科性公办本科层次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在台湾海峡西岸、闽中黄金海岸湄州湾畔、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的莆田市区。校园绿草青青,树木葱茏,楼台亭榭错落有致,环境优雅,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校园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293.43万册,国内外期刊2252种,拥有万方及中国期刊等网络数据库,教学仪器设备8854.32万元,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包括计算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17个实训场室、21个计算机机房、95个多媒体教室、8个交互式语音室和省级电子信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等135间实验室,以及2个附属医院、27个教学医院、15个实习医院。现有管理学院、医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数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环境与生命科学系、电子信息工程学系、土木建筑工程学系、体育系、艺术系、海峡学院、社会科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院、系、部,以及心血管、骨科、肿瘤、翻译、旅游发展与规划、高等教育、体育科学等九个研究所,拥有理、工、文、管、医、教、艺等门类50多个本、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3330人。学校体育文化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120多人,专任教师702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等高职称教师297人,有博士、硕士学历的教师425人,还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担任教学工作。校际交流活跃,经常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院士来校讲座,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有数十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出版各种著作、教材150多部,在国内外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4495篇。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慎思、笃行”的办学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扎实推进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艺术系简介
莆田学院艺术系创办于1989年,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875人,专任教师62人,其中高级职称25 人,拥有硕士学位的教师36人(含在读)。艺术系拥有艺术设计实验室、电脑音乐实验室、多功能演艺厅、展厅、学生和教师专用琴房等教学设施,与十余家学校、公司建立了教育实习基地、艺术实践基地和风景写生基地,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艺术系在科研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2011年,教师参加国家、省部级美术类展览260多人次、音乐类演出汇演近百次,在各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作品400余篇(件)。学生有五十余人次在国家、省部级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奖。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校2011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二、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学费(年) | 备注 |
江苏省 | 艺术(文) | 本科 | 4 | 30 | 7200元/年 | 含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专业 |
江西省 | 艺术(文) | 本科 | 4 | 30 | 7200元/年 |
注: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计划管理部门正式下达为准,面向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招生。
三、报名:
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我校设立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交专业报考费。
四、专业校考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与科目:
专业名称 | 省份 | 招生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艺术设计 美术学 | 江苏 | 南京晓庄学院 | 2月8、9日 | 2月10日 | 1、素描(默写) 2、色彩(默写) |
江西 | 南昌工学院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音乐学 | 江苏 | 南京晓庄学院 | 2月8、9日 | 2月10日 | 1、视唱:简谱、五线谱(任选一项) 2、听音:双音、三和弦以及七和弦原位(哼唱) 3、声乐(演唱一首,中外不限)、器乐任选 |
江西 | 南昌工学院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艺考证或当地教育部门的报考介绍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纸统一用8开纸,颜料、画具等自备。交通及食宿费用考生自理。
五、文化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成绩将公布在http://202.101.111.195/zxcx/yscj/ys.asp学校网站上供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文考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七、录取:
根据莆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考生按照福建省录取原则执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0594-2637164 0594-2615956(传真)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网 址:http://www.ptu.edu.cn/zsjy或http://202.101.111.195/zsjy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