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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12年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1958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 所大学之一。学校原隶属国内贸易部(商业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现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2006年 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药学3个博士一级学科,涵盖16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有11个硕士一级学科,涵盖5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9种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设有6个工程领域,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 特色专业,15个省级重点专业。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 室,3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 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有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医学、教育学八大学科门类的52个本科专业。
  学校一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5000余人。由于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突出,适应了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建校60年来毕业生一直受到社会各行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均达90%以上。

一、专业介绍
  哈尔滨商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商业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设有包装装潢设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城市形象设计5个专业方向。学制4年,本科,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
  包装装潢设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商品包装的造型、装潢、商标等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造型基础、构成设计、包装结构、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包装印刷、包装造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课程。
  平面设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造型基础、构成设计、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广告设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媒体策划、广告创意、品牌塑造、文案写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造型基础、构成设计、广告学、广告文案、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广告媒体研究、广告摄影、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室内设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的设计、制作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造型基础、构成设计、透视学、人机工程学、室内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娱乐空间设计、小区环境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城市形象设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城市形象、景观规划及城市推广等领域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造型基础、构成设计、标志与信息符号设 计、视觉传达设计、规划文案写作、设计管理、环境媒体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形象设计与推广、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形象设计与研究、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为了便于考生选择专业方向,学校录取时均按照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报到后一周内根据学生意愿和入学后专业测试成绩确定所学专业方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1. 招生对象:符合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
  2.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三、考试
   1. 专业考试:2012年我校专业考试使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统考成绩(简称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校考成绩(简称校考)两种方式。使用 统考的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进行;使用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在取得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由生源所在地 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且由我校委托的承办单位所组织考试。学校将于20124月初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成绩,考生可上网查 询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随后学校将寄发《哈尔滨商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校考考试科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注:考试时画具自备,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准考证。
  2. 文化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有关要求填报志愿。  

四、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有关要求,2012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 加省(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2012年我校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 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我校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同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 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上述两种方式,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招生计划
  2012年学校艺术设计专业全国预计招生220人,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有关要求编入分省招生计划。

六、招生地区及专业考试安排
  1. 我校将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江苏省、河北省、安徽省、内蒙古区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校考具体时间如下:
  

 
  2.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七、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年。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编:150028
  学校网址:http://www.hrbc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b.hrbcu.edu.cn
  Emailzsb@hrbcu.edu.cn
  咨询电话:0451-848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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