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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类)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来自广东商学院招生办的最新消息,广东商学院2012年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正式公布。另外广东商学院还有广告学、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空间设计、展示设计)、动画等专业招生,该类专业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近期公布。

广东商学院
2012年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商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一所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 21439人、教职工1413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9年成为广东省文科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试点。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383亩,校舍建筑面积41.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93万元,图书馆藏书300 万册(含电子图书)。
     学校有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6个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点、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重点实验室,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大主体学科连续六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广东商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7个,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各1门。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特色鲜明,2006年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四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243项,其中国家级93项、省级150项;参加各级各类课外文体竞赛获奖500多项,其中国家级72项、省级436多项。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2006-2009年为99.39%、99.10%、99.20%、90.01%(2009年为初次就业率)。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高素质人才。

二、人文与传播学院概况
    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编辑出版等专业,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新闻传播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缘结构良好,共有教授6人、副教授8人、讲师多人;大部分教师均学成于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其中,广播电视专业教师主要是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和硕士。
    学校建有“传媒技术综合实验中心”,下设有三个媒体实验平台模块,即平面媒体实验平台、影视主持媒体实验平台、动画媒体实验平台。在这些平台上已建立了非线性编辑室、影视演播实验室、摄影棚、录音室、素描色彩艺术室、广告印前技术实验室、玩具游戏设计实验室。该中心已被有关部门正式授牌为“广东商学院美国品尼高联合影视技术培训中心”,不仅进行影视专业教学和学生影视创作,而且还承担相关的影视技术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可颁发“品尼高影视技术从业资格证书”。此外,为大力发展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教育,拥有实验教学场地面积800多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设备800多万元,其中广播级虚拟演播厅已投入使用。
    目前,广东商学院已与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下属的广东电台、电视台、南方电视台以及部分地市级电台、电视台,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南方网,21.CN等当地主要媒体建立了较好的学习交流合作关系,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平台。
    近年来,广电艺术专业学生在全国”夏青杯“朗诵大赛、”校园金话筒“主持人大赛、广东省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等专业竞赛中多次荣获冠亚军。新闻传播类专业各届毕业生陆续进入广州及周边地区各大媒体工作,如广东电台、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台、电视台,深圳电台、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机构对新闻传播各专业毕业生扎实的理论素养与熟练的实操能力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学生就业率连年达到100%。

三、招生专业简介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及前沿技术发展动态,掌握广播电视摄像、照明、美工、编导、节目策划及后期制作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和分析批评影视作品的能力,能在影视业、音像业、广告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制作、广告设计、新闻传播和公关宣传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传播学概论、艺术概论、影视美学、编剧艺术、影视精品读解、导演基础、影视基础写作、摄影艺术、电视色彩学、电视摄像、电视音乐音响、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导播、非线性编辑、影视特技合成、演播室综合专题等。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广播电视艺术理论及前沿技术发展动态,既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又具有较强口语表达能力,能在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影视演艺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广电新闻主播、节目主持人、音像产品创作、公关活动策划主持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艺术学概论,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主持、影视艺术鉴赏、表演、形体造型与舞台化妆等。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科类

文理兼招

文理兼招

招生计划

50

30

学制

4年本科

4年本科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报名(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同时备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份(采用电子报名省份除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如下:235元/人(广州考点200元/人)。
    3.考生可以同时兼报我校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二个专业,但需要分别报名和参加这二个专业的考试。
    4.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东省外其他省份考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可酌情在我校公布的广东省考点报名考试的时间,前来我校的广州校区报名参加考试(生源所在省招生办明确规定禁止在外省参加专业考试的除外),考生及家长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采取一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1.专业基础测试,4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70分钟,120分
    3.命题创作,70分钟,120分

招生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大学

2012.1.29-30

2012.1.31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2012.1.12-13

2012.1.14

湖北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012.1.7-8

2012.1.10

山西

山西师范大学

2012.2.2-3

2012.2.4

广东

广东商学院

2012.2.16-17

2012.2.18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采取一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1、自备稿件播读(70分)
    2、模拟主持   (100分)
    3、才艺展示    (60分)
    4、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70分) 

招生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大学

2012.1.29-30

2012.1.31-2.1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2012.1.12-13

2012.1.14-15

湖北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012.1.7-8

2012.1.10-11

山西

山西师范大学

2012.2.2-3

2012.2.4-5

广东

广东商学院

2012.2.16-17

2012.2.18-19

八、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发放合格证。

    2.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3.就业
     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

    4.学费、奖学金
    ①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750元/年、1100元/年、1400元/年、1500元/年、1800元/年。如2012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 伍老师 020-84096844
    咨询:张老师(播音)18665028496 
    徐老师(编导)130251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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