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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学制和各省计划分布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湖北备注
1广播电视编导艺术430(男女各15) * *   **江苏省外安徽、山东、湖北共10人(男女不限)
2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430(男女各15人) * *   *江苏省外安徽、山东共10人(男女不限)
3音乐学艺术427    3   
4音乐学(流行音乐)艺术427    3   
5美术学艺术426224  3 3  
6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4284422    
7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4284422    
8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艺术4222    33 
9动画艺术4284422    

  二、培养目标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单位的各类编导、节目主持人等专门人才。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去电台、电视台、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广播电影电视、影视制作公司、文艺团体,从事广播、电视编导、节目主持等工作。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去向是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及其他单位。

  3.音乐学专业

  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以及音乐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级人才。就业去向: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4.音乐学(流行音乐)专业

  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以及音乐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级人才。就业去向: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及演员、编辑、音乐制作人、音乐节目主持人、音乐教师和艺术经纪等方面工作。

  5.美术学专业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就业去向:培养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6.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就业去向: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7.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能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家具及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和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就业去向:从事环境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的室内建筑师和景观设计师工作。

  8.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 专业

  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生态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生态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就业方向:进入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公司从事室内设计、环境设计、产品开发、展示设计;从事园林、建筑、规划领域中的艺术设计等工作。

  9.动画专业

  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的人才。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也可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三、报名考试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报名考试相关事宜请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相关信息。我院认定专业合格的,将在2011年3月底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音乐学、音乐学(流行音乐)、美术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均使用相关省专业统考成绩。

  3.文化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院划定的资格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2.对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学(流行音乐)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详细录取规则以我院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五、有关事项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学院代码:江苏省内代码1808,国家代码13906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邮编210046)

  咨询热线:(025) 85898048

  学院网址:http://zb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二O一O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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