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10年9月17日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艺术设计学院和纪委监察部门组成联合复查组,对2010年入学的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了复查工作。经过复查考试,有1名新生复试结果不合格,调查发现该生在我校2010年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违反了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我校今后将继续加大新生入学复查力度,坚决惩治作弊行为,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