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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一、学校简介
·       国 家 部 委 直 属 高 校
·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
·       国家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
·       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       两次荣获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其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0年8月。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经过近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权,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权,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是一所优势和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各类在校生22300余人。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有54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点,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省部(委)级重点学科7个;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学校拥有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527人,专任教师894人;教授和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22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甘肃省“333”人才工程入选10人,“555”人才工程入选6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甘肃省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5人,获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的教师43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进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程建设,重视和支持教学改革研究。长期以来,学校形成了艰苦奋斗、同舟共济、与时俱进、超越自我、严格管理、从严治校的优良传统,培育了以黄土地精神、黄河精神为内容的优良学风和教风,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28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可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以来,学校承担重点科研项目728项,其中“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6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子项目3项,国务院其它部门的科研项目155项,地方政府科研项目235项;出版专著517部,发表论文7409篇,其中被SCI、EI、CSSCI等收录412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223项;获发明专利授权47项。学校研发的“藏汉双语文字信息处理系统”取得成果数十项,其中《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藏文版)、《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蒙古文版)、《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西北民族大学报》等。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的动物血清、氧化淀粉系列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光荣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同美、英、法、德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
 
    西北民族大学是目前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十分突出的院校之一。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学院有五十八年的办学历史。以培养专业音乐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尚德义教授,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音乐学家李曙明教授以及资深教授赵景华、李强、贾纪文及后起之秀邹淑珍、李英霞、沙涛、李凤莲、张栋、苏燕、赛音、李玮、李朝华等学科带头人。聘请著名作曲家王西麟、陆在易、王世光、刘聪、楚兴元,著名合唱艺术家黄培方等为兼职教授。学院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本科专业和音乐学硕士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近700人;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3人、讲师18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在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音乐研究》、《音乐艺术》、《音乐周报》、《中国音乐教育》等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学术论文集《天人乐舞》、《乐舞论》、《中国艺术歌曲论》以及围绕李曙明教授学说的《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全国近百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学院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中国音乐美学学术年会”、“尚德义教授作品音乐会暨学术研讨会”、 “中国艺术歌曲研讨会”“‘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专题笔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中国音乐家协会傅庚辰主席,陆在易、王世光副主席及于润洋、蔡仲德、金湘、韩锺恩、罗艺峰、刘聪等国内知名作曲家、理论家先后应邀出席,引起业内强烈反响。1997年、2007年先后受国家民委委托组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团出访西欧与非洲,取得圆满成功。本院学生组成的西北民族大学合唱团分别参加2008年《首届中国室内合唱比赛》和《首届中国民歌合唱汇演》皆获金奖。2009年参加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决赛获得优秀奖。曾参加中国电影金鸡、百花奖颁奖晚会演出;接待过十几个国家来我校参观访问的外宾团队。学院培养的学生“桃李满天下”,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乐团、二炮文工团、兰州军区战斗歌舞团、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学院、兰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及省市歌舞剧院等文艺团体都有我校毕业生做业务骨干。2007年秋季,学校本科教学接受了教育部评估,学院舞台教学汇报演出受到专家高度赞赏。
 1.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计算机等。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设置:作曲法、歌曲写作、钢琴、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英语、计算机等。
3.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音乐表演理论,具备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音乐鉴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在高等院校、中专及各类中学任教;在歌舞剧院、剧团、文工团等各种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和创作;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担任编辑、主持人;在有关单位或部门作音乐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英语、计算机等。
 
美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我校艺术系。 32年来学院坚持 “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遵循高校艺术教育规律,坚持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并重的原则,形成了教学门类齐全、科研实力较强、本科研究生教育并存,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美术人才基地。学院设绘画、艺术设计2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艺术硕士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660余人。建有西北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49人,其中三分之一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15 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多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2009年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甘肃彩车”设计、制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美术学院以其深厚的人文精神,浓郁的文化氛围,浪漫的艺术气息,成为众多学子向往的神圣殿堂。
1.绘画(油画、中国画方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绘画(中国画、油画)基础,良好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人文素质,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出版、管理等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绘画(中国画方向)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英语、计算机等。
绘画(油画方向)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英语、计算机等课程。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建筑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电脑辅助设计、透视、解剖、艺术概论、唐卡艺术、中外美术史、英语等课程。
 
◆舞蹈学院前身为我校音乐舞蹈学院,现有舞蹈学和表演两个专业,培养具有舞蹈理论研究和艺术实践能力,从事科研、教学、编导和表演的复合型人才。学院现有本科、中专部学生400余名,有专任教师2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名。设有基训教研室、民间舞教研室、基础理论教研室、钢琴教研室、中专教学管理部,设立有集研究与实践于一体的教学研究机构——敦煌舞研究工作室。学院特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舞协主席白淑湘为兼职教授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学院还拥有敦煌舞学派创立者、敦煌吐鲁番学会舞蹈委员会副会长高金荣教授,学院院长王福玲教授是我国著名舞蹈教育家,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学院注重对西北民族民间舞蹈——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舞蹈的研究和创作,已创编系列教材和剧目。舞蹈学院教师创作的剧目多次在省级、国家级大型舞蹈比赛活动中获奖。2008年甘肃省舞蹈《飞天奖》大赛中,舞蹈学院创编的剧目,一举摘得金牌、银牌、铜牌18项大奖;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学院获得2个二等奖、5个园丁奖;2009年第七届全国“荷花杯”舞蹈比赛中,获荷花奖及舞蹈大赛全国十佳等奖项。学院曾应邀赴韩国、荷兰、芬兰、德国、比利时、毛里求斯等国参加国际比赛和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舞蹈活动,表演也曾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多种栏目中播放。教师撰写的多篇论文及出版的多部专著也在国家级和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宣读,所培养的学生在省内外演出团体和艺术院校中已成为业务骨干。舞蹈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丰厚,富有特色,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一致肯定。
1.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国民族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敦煌乐舞研究、西北民族民间舞研究和编辑等工作。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课程设置:舞蹈学导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中国舞蹈史、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外国舞蹈史、世界芭蕾舞史纲、中外舞蹈思想、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教学方向)、舞蹈名作赏析、评论写作、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
2.表演(舞蹈方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普通院校和社会文化艺术单位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芭蕾舞的表演与教学的复合性人才。
课程设置:芭蕾训练、中国古典舞训练、技能技巧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排练、敦煌舞、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解剖学等课程。
 
三、招生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院 专业
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数(人)
音乐
学院 050401 音乐学 4年 本科 40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年 本科 10
050403 音乐表演(演唱) 4年 本科 40
050403 音乐表演(演奏) 4年 本科 70
美术
学院 050404 绘画(油画、中国画) 4年 本科 45
05040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设计) 4年 本科 95
舞蹈
学院 050409 舞蹈学 4年 本科 90
050412 表演(舞蹈方向) 4年 本科 60
备   注 学校国标代码:10742

 
 
 
 
 
 
 
 
 
 
 
 
 
 
 注: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收乐器如下:
(1)中国乐器:二胡;竹笛;扬琴;笙;马头琴;琵琶;唢呐;古筝;古琴
(2)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3)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四、报考办法
1.报名程序
(1)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区、市)201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只能选择我校1个专业报考,不得兼报。
(3)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①考生高考报名后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②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2.专业报考条件
(1)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鼻、咽、喉、声带)无疾病,口齿清晰。
(2)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水平;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3)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5)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6)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考生的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7)舞蹈学专业:考生的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3.专业课考试
(1)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总分满分:100分)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及要求
1 音乐学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②乐理(满分100分,占8%);
③视唱(满分100分,占9%);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8%)。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主项(经典名作各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①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②附加即兴演奏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②曲式与和声(满分100分,占20%);③视唱(满分100分,占5%);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5%);
⑤钢琴(初试时成绩,满分100分,占20%)。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
3 绘画
艺术设计
 ①素描写生;② 色彩写生;③ 速写   ①素描写生(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2.5小时);
②色彩写生(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速写(满分100分,占2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总分满分100分。
4 舞蹈学
表演(舞蹈方向)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地面部分、把杆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②民族民间舞展示:自备某一种民族民间舞的组合。
③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民间舞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3—5分钟之内,满分4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
②民族民间舞展示限时2分钟以内,满分20分。
③剧目片段表演限定在3分钟之内,满分40分,自带音乐(CD或卡带)。
总分满分100分。


4.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1.音乐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1月16、17日 1月18、19日
2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0年1月19、20日 1月21、22日
3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0年1月24、25日 1月26、27日
4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2月1、2日 2月3、4日
5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0年2月2、3日 2月4、5日
6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2月19、20日 2月21、22日
7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2月19、20日 2月21、22日
8 山东 潍坊市 2010年2月24、25日 2月26、27日
9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0年3月3、4日 3月6、7日
10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0年3月17、18日 3月19、20日
11 甘肃 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1月20、21日 1月22、23、24日


 
2.美术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0年1月19、20、21日 1月22日
2 贵州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0年1月22、23、24日 1月25日
3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0年1月24、25日 1月26日
4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0年1月28、29日 1月30日
5 辽宁 沈阳大学 2010年1月29、30日 1月31日
6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月28、29日 1月31日
7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0年2月2、3日 2月4日
8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2010年2月4、5日 2月6日
9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0年2月4、5日 2月6日
10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10年2月6、7日  2月9日     
11 山东 潍坊市 2010年2月24、25日 2月26日
12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0年3月17、18日 3月19日
13 甘肃 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10年3月2、3、4日 3月5日


 
3.舞蹈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1月16、17日 1月18、19日
2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0年1月19、20日 1月21、22日
3 四川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0年1月21、22日 1月23、24日
4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0年1月24、25日 1月26、27日
5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2月1、2日 2月3、4日
6 山东 潍坊市 2010年2月24、25日 2月26、27日
7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0年3月3、4日 3月6、7日
8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0年3月17、18日 3月19、20日
9 甘肃 西北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统考:2010年1月14、15日
校考:2010年3月1、2日 统考:1月16、17日
校考:3月3、4日


(注:报考我校的甘肃籍舞蹈考生只需参加甘肃省舞蹈统考;青海、宁夏等外省籍考生可到我校参加校考。)
 
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0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我校专业课成绩(注:甘肃籍舞蹈考生只需参加在我校举行的甘肃省舞蹈统考,录取时使用甘肃省舞蹈统考成绩)。
3.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我校专业课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4.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舞蹈学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
5.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6.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7.新生入学后,学校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外,还要进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八、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长途区号:0931)
学校招生部门:2938300
音乐学院:2938145 办公室 ;2938141沙老师;2938146李老师                 
美术学院:2928017;2938139;2938137马老师
舞蹈学院:2977735;15117069877 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E-mail:zsb@x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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