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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美术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国标代码

层次

学制

计划

考试科目

备注

绘画

国画

050404

本科

4年

80

素描(速写)

色彩

  1. 报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可在西安、青岛两考点任选其一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交个人7寸泳装正面、侧面和背面彩照、生活照、艺术照各一张。参加素描(速写)、色彩专业测试,另行面试(1)形体测试(着泳装);(2)才艺表演(表演内容形式不限,伴奏带、服装自备);(3)台步表演(服装自备)。报考条件只限女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不超过21周岁。
  2.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学院本部参加专业考试。
  3. 此表中招生名额为拟定名额(本科1300名计划;大专170名计划中含特教30名,特教单独组织报名考试,时间以特教简章为准。),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的计划为准。
  4. 报考特教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各省、市文化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必须填写为高职)。
  5. 报考艺术教育系的学生在四年学业完成后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 音乐学简章见附表。
  7. 报考影视摄影专业的考生可根据自身身体素质须具备该专业的体魄。

油画

050404

本科

4年

120

综合绘画

050404

本科

4年

30

版画

050404

本科

4年

70

雕塑

雕塑

050405

本科

4年

20

素描( 速写)

色彩

美术学

美术教育

050406

本科

4年

90

素描(速写)

色彩

美术学

美术史论

050406

本科

4年

30

素描

艺术设计

装潢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140

素描(速写)

色彩

展示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30

环艺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150

装饰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120

陶瓷艺术

050408

本科

4年

50

服装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60

纺织品艺术设计

050408

本科

4年

60

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与表演

050408

本科

4年

30

素描(速写)

色彩、形体测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50415

本科

4年

30

素描(速写)

色彩

摄影

图片摄影

050416

本科

4年

30

影视摄影

050416

本科

4年

30

动画

动画

050418

本科

4年

60

音乐学

音乐学

050401

本科

4年

100

见附表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670101

大专(高职)

3年

170

采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0年1月5日每天6:00—24: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全国高等美术院校联合报名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黑龙江考点、山西考点、江西考点、湖北考点考试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登录全国高等美术院校联合报名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论坛)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河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以外的专业,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其他省份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

考试时间(2010年)

地 址

咨询电话

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

1月24日—25日

1月27日—28日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0571-28862931

江苏省无锡市湖滨中学

1月26日—27日

1月29日—30日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黑龙江省东方学院

1月26日—27日

1月29日—30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0451-86655180

广东省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1月27日—28日

1月30日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0755-25114678、25105824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1月27日—28日

1月30日—31日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2月3日—4日

2月6日—7日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8354129

辽宁省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2月3日—4日

2月6日—7日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024-88269590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2月3日—4日

2月6日—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0771-2410160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2月20日—21日

2月23日—24日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0351-2279588

江西省南昌大学

2月22日—23日

2月24日—25日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0791-8305092

山东省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2月24日—25日

2月27日—28日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1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2月27日—28日

3月2日—3日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0931-4638005、4638025

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28日—3月1日

3月3日—4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0311-85333630

西安美术学院

3月9日—11日

3月13日—14日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029-88222342、88247882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www.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0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
  
  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本、专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0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高职(专科)录取原则:(专业课满分为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以我院专业课满分为200分计算)
  
  (1)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4、根据各省一志愿所报专业情况按不同地区划定录取,专科招生面向外省(除特教)。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
  
  ①本科: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②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艺术教育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论坛)、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成人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2010年西安美术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国际代码层次学制类别全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元/年)
  
  音乐学(师范类)050401本科四年文理兼收10013000
  
  二、报考条件:
  
  1、各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0年艺术类专业报考
  
  证”。
  
  2、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三、报名方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点报名时间(2010年)考试时间(2010年)地址咨询电话
  
  西安美术学院3月9日—11日3月13日—14日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029-88222342、88247882
  
  (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主项外,其中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的另加5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音乐类文科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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