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文理学院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与内容
音乐学(师范):满分200分(主项100分、副项50分、视唱练耳40分、基础乐理10分)。
说明:1.基础乐理笔试60分钟;
2.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3.视唱练耳:线谱或简谱一条,单音、音程模唱,节奏模仿。
4.主项必为声乐或钢琴,副项为钢琴或声乐、器乐、舞蹈,须与主项类别不同。
5.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或伴奏带(碟),无伴奏的可以清唱。
音乐学(音乐表演):满分200分(主项150分、视唱练耳40分、基础乐理10分)。
说明:1.基础乐理笔试60分钟;
2.声乐方向(考生进校后需做声带检查):⑴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⑵视唱练耳;
3.钢琴方向:⑴演奏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⑵视唱练耳;
4.器乐(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小号、萨克斯、琵琶、二胡、古筝、唢呐、竹笛)方向:
⑴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⑵视唱练耳;
备注:①音乐学(师范)和音乐学(音乐表演)兼报的考生,主项按音乐表演的考试,副项和视唱练耳按音乐学(师范)考试,本校均为一次性考试。
②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或伴奏带(碟),无伴奏的可以清唱。
舞蹈学:满分100分
1、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10分)
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跳、转、翻、特技)(40分)
3、剧目展示(节奏感、协调性、舞蹈表现力,风格不同的2个片段3-5分钟,35分)
4、即兴(命题即兴或音乐即兴,15分)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满分200分。
素描(默写头像,100分,八开画纸,3小时);色彩(默写静物,100分,八开画纸,3小时)。
美术类专业说明:(1)美术学专业下设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四个方向。学生在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专长和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2)艺术设计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传播设计三个方向。学生在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专长和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3)动画专业下设动画艺术、互动媒体、卡漫与插图三个方向。学生在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专长和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校本部不设艺术考点。本校以上考点只接受当地生源报考,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2、美术考生可按美术类或分专业报名考试,专业成绩统一按美术类排序,合格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在生源省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电子档案实际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本校考试为一次性考试,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3、音乐舞蹈类考生按专业报名,报名考试费标准180元/(专业·生);音乐学(师范)与音乐学(音乐表演)兼报,报名考试费共200元/生。校考成绩按专业排序,专业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对口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招生的音乐舞蹈类专业,专业兼报且合格考生录取时以考生电子档案实际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于2010年4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b.cqwu.net提供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查询并公布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根据需要在线打印《专业测试成绩单》,我校原则上不寄发纸质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专业计划数的4倍。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各省级招办报送与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一致的合格数据库。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核准后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010年最新招生信息及往年录取分数请关注重庆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cqwu.net。
招生咨询部门: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恪勤楼114室
招生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w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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