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学科,始终坚持高水平建设的目标和教学原则,具有全国最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国际国内当代艺术创作和学术活动中具有活跃的学术力量和学术前瞻性以及出众的学术成果。
美术学专业依据当代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入学第一年强化基础大平台,第二年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入专业教学工作室,实施一套完整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接受当代社会广泛需求的艺术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同时,充分强调独特个性的发展。工作室由学院著名艺术家、教授领衔主持,设立油画工作室、中国画与材料工作室、观念与形态研究工作室、公共艺术与环境艺术设计工作室,充分考虑了现代美术教育的广阔维度。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专业主要目标是培养和造就创造型的专业艺术家、设计师、美术教师和各种美术专业工作者。我院自1984年成立以来,已经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的艺术家、博物馆美术馆和专业出版社的美术工作者、专业设计师和各类学校的美术教师。全新的教学理念使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在诸多的国际国内重大专业美术展览中入选和获奖。
美术学专业设有美术学、艺术语言学两个硕士点,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招收西方艺术、当代艺术研究、中国画、书法、美术史论、美术教育和公共艺术等方向的研究生,招收当代艺术研究的博士研究生,为美术学专业学生在本科毕业后提供了充分继续深造的机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10年美术学专业按“美术教育”、“综合绘画”、“环境艺术”三个方向招生。招生计划暂定60人(最后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为准)。美术教育方向为公费师范专业,综合绘画、环境艺术方向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四、专业考试:
1、上海生源考生:参加2010年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同时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创意写生,满分150分。专业成绩按市统考成绩和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之和计。
2、其他省市生源考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① 素描;② 色彩;③ 速写。
3、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上海声讯电话16862304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报名须知: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需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2010年2月21日。
上海生源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30日8:30—16:00,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大厅;其它时间请于2010年2月11日前的工作日9:00—16:00到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俊秀艺术楼确认,逾期不接受补报、确认。
2、确认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一寸报名照二张(背后注明姓名和我校网上报名号)、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名考试费70元。
外地生源考生:
1、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函报时请交复印件)、一寸报名照二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名考试费170元。
2、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将只认可第一次考试成绩。
3、①选择在上海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1月30日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到学校现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艺术学院俊秀艺术楼)确认,也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函报确认: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将报名确认材料于2010年2月11日前邮寄到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0062),信封上注明“2010年美术学专业考试报名”字样;报考费170元按上述地址通过邮政汇款汇来我校;请在附言栏中注明考生的姓名和网上报名号(很重要!);请勿在报名信封里夹寄现金,以免遗失;考生于2月21日下午13: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汇款凭证到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其它时间不办理。办理报名手续后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退。
②选择在河南郑州、辽宁沈阳、安徽合肥、福建福州、天津、广东广州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六、考点安排:
上海考生加试
考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上海 | 2010年 1月30日 | 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 2月21日 上午 | 华东师范大学 俊秀艺术楼 |
其他省市考生
考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上海 | 2010年 1月30日 | 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 2月22日 | 华东师范大学俊秀艺术楼 |
辽宁省 | 1月26、27日 | 沈阳大学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街) | 1月28日 | 同报名地点 |
福建省 | 2月3、4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2月5日 | 同报名地点 |
天津市 | 1月29、30日 |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 1月31日 | 同报名地点 |
河南省 | 2月1、2日 | 郑州市24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3日 | 同报名地点 |
广东省 | 待定 |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 待定 | 同报名地点 |
安徽省 | 1月23、24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1月25日 | 同报名地点 |
七、计分与录取原则:
1、 上海生源考生:
取得上海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为市美术类统考总分与我校加试科目成绩之和。
2、 其它省市生源考生:
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学校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中各省入选人数及排名情况,最后确定各省招生计划,并报省级高招办公布。
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报名表上登记的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0062);
联系电话:艺术学院 021-62233499
公交线路:67、69、94、754、224、909、829、856、924;地铁三号线四号线金沙江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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