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
2.校考工作应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考点。校考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生高校官网公布为准。
3.凡我省省级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4.经批准,自2024年起,哈尔滨音乐学院在音乐表演、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理论等3个艺术类专业中实施专业课校考。哈尔滨音乐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详细、规范制定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方可组织实施。
5.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高校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在对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黑龙江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参加高校校考。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艺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7.高校校考结束后,通过“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上传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信息和校考成绩信息。省招考院下载校考报名和成绩信息,集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参加校考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违规情况报送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将依据高校提供的违规事实材料,对作弊考生取消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高校处理违规考生时,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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