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专业及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注:①按部分省(区、市)的省统考要求,湖北省、四川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及设计类专业省统考科类对应设计类省统考,其余专业对应美术学类省统考;云南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及设计类专业省统考科类对应设计类省统考,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省统考,其余专业对应美术学类省统考。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部分 考试科目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第三部分 考试大纲
一、造型类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石膏(雕塑)头像。考查方式:写生、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黑色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炭笔;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②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物品),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水粉、水彩,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节奏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考试科目三:命题创作(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意构思,灵活运用具象绘画为主的艺术语言表现主题创意、人物组合、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思构图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画面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
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
③画面组合及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富有美感、色彩关系协调;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设计类考试大纲(满分:200分)
(一)考试科目一:造型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察考生具象写实、设计构成、创意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表现各类形态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黑色铅笔、炭笔,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表现能力;
②塑造严谨,对物像形态的体感、质感等有深入充分的刻画与表达;
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样方式进行综合表现;
④画面完整,体现细致的组织与制作并达成最终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设计综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针对特定主题并能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的独特创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表现丰富且得当,能呈现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书法类考试大纲(满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
①四尺对开(斗方)宣纸;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
4.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5小时,书法创作1.5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思立意明确,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
②结体合理而富有意趣,能较好地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三:印稿设计(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禁止使用拷贝灯。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篆刻作品意识;
②篆法得当合理,能较好地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印稿清晰、整洁。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注:《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现场考试)
一、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二、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答题卷上考生信息栏上的条形码、二维码、摩斯码和暗码等信息,如擅自污损条码导致无法读取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须在答题卷指定区域作画,竖构图作画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上方(或试卷条码在右上方),横构图作画须保持答题卷信息条在左侧(或试卷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作画方向;
四、除按要求采集指纹外,答题卷任何区域不得出现考生的姓名、考号、指纹印、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标记,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作画过程中残留的与考试无关的痕迹、印记等请考生自行处理干净;
五、指纹采集只能使用考场提供的红色印泥在答题卷指定的位置摁指纹,指纹纹印须清晰可辨,不得私自使用其它颜色、材质的印泥或材料,不得私自在其他位置留下指纹印;
六、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作画,不得私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剂;
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将答题卷和试题一并交监考员,不得将答题卷和试题私自带出考场;
八、如出现违反《答题规范》的情况,将按规定严格扣分,严肃处理。
第五部分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网络远程考试)
一、须使用规定尺幅和材质的纸张作为答题卷(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公告),答题卷纸张均不得有颜色,不得出现暗纹、边框、界格、品牌标印、折痕等标记;答题卷纸张尺幅、材质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三、考生信息条码(自行打印)须粘贴在答题卷作画面(竖幅)右上角,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信息条码,如擅自污损条码导致无法读取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须在答题卷粘贴信息条码面作画,竖构图作画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右上方,横构图作画须保持信息条码在左上方,考生不得随意改变答题卷作画方向;
五、除按要求在答题卷指定位置书写考生姓名、考号和采集指纹外,答题卷其他任何区域不得出现考生的姓名、考号、指纹印、边框、数字、字母、文字等与答题无关的图文符号标记,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作画过程中残留的与考试无关的痕迹、印记等请考生自行处理干净;
六、指纹采集只能使用红色印泥,指纹纹印须清晰可辨,不得私自使用其它颜色、材质的印泥或材料,不得私自在规定位置以外留下指纹印;
七、考生只能使用考试规定的绘画材料作画,不得私自使用规定以外的绘画材料,答题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喷剂;
八、如出现违反《答题规范》的情况,将按规定严格扣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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