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统考成绩的艺术类院校录取分计算方法汇总
2022-12-07 来源: 浏览:0
受疫情和艺考政策影响,
部分院校取消校考转而承认省统考成绩。
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多了很多报考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公式均有不同。有文化占比高,有专业分占比高,有直接按专业分或者文化分录取的。
今天按录取方式把2022年艺术类院校里承认统考成绩的专业进行了梳理归类,仅供2023届艺考生参考~
注:具体学校的录取规则以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涉及专业:舞蹈学(中国舞)、舞蹈学(国际标准舞)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管理)、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音乐学(钢琴调律)
录取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750*100*40%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湖南、河北、陕西、山西、安徽、湖北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湖南、河北、陕西 舞蹈表演: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录取方式:
湖南省:综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南、辽宁
录取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涉及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
录取方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
涉及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等专业)、漫画、新媒体艺术
录取公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摄影
录取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录取方式:
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
舞蹈类: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录取方式: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涉及专业: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涉及专业:绘画、书法学
录取方式:综合分=(文化课/文化课满分*40%+统考成绩/统考满分*60%)*100
涉及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方式:综合分=专业课*60%+文化课*40%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国标舞)、美术学、公共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合唱、民族、美声唱法)、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现代舞)、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录取方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0.4+专业课成绩×0.6
表演: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我校艺术类专业2022年面向陕西、山东、甘肃、山西、河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招生。)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内蒙古、江苏、广东
表演:除河北、江西、山东、广东
戏剧影视文学:除河北、江苏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除河北、内蒙古、江西、山东、广东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多媒体方向):除江西、山东、广东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交互方向):除江西
空中乘务(专科):除河北、山东
录取方式:文过专排
涉及专业: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表演(武术表演、健身健美方向)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70%
涉及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方式:
④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区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
⑥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区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录取方式: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青海、湖北、四川
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青海、河南、云南、甘肃
工艺美术(唐卡):青海、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青海、河南、甘肃
录取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涉及专业:书法学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涉及专业: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
录取方式:文化*50%+专业*50%
涉及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录取方式: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50%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方式: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录取方式: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涉及专业:书法学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涉及专业:艺术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广东、浙江、进行、江苏
录取方式: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
涉及专业:音乐学(师范)、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美术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录取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方式: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涉及专业:书法学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的60%+专业成绩的100%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
录取方式:文化课×0.6+专业课成绩×0.4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方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涉及专业: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普通类)
录取方式:理论类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普通类)不组织专业考试,不仅限于艺术生报考,高考后可直接填报我校志愿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方式:专过文排
涉及专业:
建筑学(承认省统考成绩)
艺术学理论类、风景园林、工业设计(承认高考成绩)
录取方式:
建筑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在普通类录取。
涉及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涉及专业:
四川: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取方式:专过文排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方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涉及专业:音乐学、摄影
录取方式:
音乐学: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
摄影:按文化成绩录取
涉及专业:美术学
录取方式: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
涉及专业: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方式: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