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选原则
(一)使用省统考成绩初选原则(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
1.分省按专业类进行初选。
各省各专业类现场考试人数=所在省该专业类报名总数×初选合格比,其中:
①报名总数为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数;
②现场考试人数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取整,如取整后总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确定现场考试人数;
③重庆考生各专业类初选合格比=当年该专业类重庆招生计划数×8÷该专业类重庆考生报名总数;
省外考生各专业类初选合格比=当年该专业类全国省外招生计划数×8÷该专业类全国省外考生报名总数。
初选合格比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确定的各省各专业类现场考试人数,学校依据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选合格名单,末位同分者均可参加现场考试。初选合格考生省统考成绩不得低于225分(满分300分,满分非300分的按300分折算)。
(二)网络远程初试初选原则(书法类)
网络远程初试按专业类当年招生计划数的8倍确定现场考试人数,末位同分者均可参加现场考试。
二、初选结果查询、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参加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考生,请于2022年2月20日10:00至3月6日18:00,登录我校本科报名系统,点击初选结果查询,查看初选结果。
初选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日15:00至2022年3月6日18:00登录本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现场考试。
三、学校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按缴费原路径退回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初选未合格考生的报名考试费。
四、我校将陆续发布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防疫要求、考生须知等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和考场规则,诚信参考。
五、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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