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6日更新)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专业名称 | 录取最高分 | 录取最低分 | 录取人数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B段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绘画 | 529.775 | 519.725 | 4 |
环境设计 | 524.175 | 521.35 | 6 |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历史学科类(艺术类) | 绘画 | 421.2 | 414.9 | 16 |
环境设计 | 429.7 | 416.1 | 30 | |||
物理学科类(艺术类) | 绘画 | 378.4 | 364.5 | 6 | ||
环境设计 | 393 | 372.2 | 8 |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院校录取原则
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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