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在梁林校区设计学院就读;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在平湖师范学院就读。
(一)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于一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高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设计史、消费心理学、设计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装饰图案、版式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包装设计等。
(二)环境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体现厚基础、知工艺、重技能、上手快等特点,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也可在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画法几何与透视、AUTOCAD、3DS MAX、环艺表现技法、装饰材料与构造、景观材料与工艺、景观生态学、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掌握设计方法,通晓从灵感到表现、从绘画到造型的全过程,具有各类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成衣制作、商品展示设计等能力,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结构设计、服装营销学、服饰色彩设计应用、服饰图案设计应用、服装设计、服装品牌策划、面料塑性、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服装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服装技法综合表现、中外设计史、中西服装史、高级成衣整体设计等。
(四)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数字创意产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艺术、科学和人文素养,掌握全媒体数字影像内容开发、创作及运营规律,熟悉先进数字影像制作流程,具有视听内容制作技术和数字影像交互开发技术运用能力,具有数字影像制作和数字影像交互开发创意设计能力,具有数字媒体艺术项目综合运营和制片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艺术概论、视听语言、摄影基础、艺术设计史等数字媒体艺术学科理论知识和艺术设计基本技能的基础性课程,影视剧本写作、影视剪辑技术、影视剪辑艺术、类型特效、影视包装设计、影视后期合成等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知识和艺术技能的核心课程,以及提升学生数字媒体艺术综合素质的创新性课程。
(五)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道德涵养和职业修养,具有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时尚经营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能在服装设计、生产和终端销售等企业从事服装产品设计与开发、服装品牌管理、时尚买手、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时装画技法、服装材料与应用、中外服装简史、服装立体裁剪、女装结构设计、女装成衣工艺、女装设计、服装消费行为、服装产品开发、时尚买手实务、服装电商运营、服装商品管理实务、服装图案产品开发与应用等。
二、招生专业信息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学费(元/学年) | 计划数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浙江省、湖南省、 | 10000 | 6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年 | 本科 | 10000 | 60 | |
环境设计 | 4年 | 本科 | 10000 | 3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本科 | 9000 | 3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专科 | 浙江省 | 9000 | 60 |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二)录取具体方式
学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的进档考生,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招生省所在批次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综合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先后按文化课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按文化课总分高低(不含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具体办法如下:
(1)浙江省: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2)河南省: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加权系数均保留3位小数);
(3)安徽省: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4)湖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四、其它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办学地点:
1.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2.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
(三)本简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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