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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06-04 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浏览: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国拟招生计划数

视觉德稻设计学院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9

130503

环境设计

92

130504

产品设计

69

新媒体艺术学院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5

130310

动画

46

130404

摄影

50

130509

艺术与科技

88

时尚设计学院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

130507

工艺美术

60

130301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25

美术学院

130402

绘画

20

130403

雕塑

20

130506

公共艺术

22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1

表演艺术学院

130301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30

130301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3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流行音乐舞蹈学院

130211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18

130211

流行舞蹈(街舞)

22

130209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25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95

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7

合 计

1024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相关说明: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不进行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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