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分专业按姓名音序排列)。公示期: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美术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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