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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03-30 来源:西北民族大学  浏览:0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拟计划招生8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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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甘肃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统考成绩、西藏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青海使用其他类统考民族工艺美术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音乐类考生报考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控制线后,专业课成绩以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学类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在甘肃、山西、贵州组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省份,使用该专业统考成绩;在江西、湖南、云南,专业课使用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河南专业课使用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安徽专业课使用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统考成绩。

  2.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检要求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 ×(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 ×(1±10%)。(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录取原则补充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

  三、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相关文件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500元/生·学年,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每学年800-1200元/生·学年。

  四、其他事项

  (一)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二)艺术类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三)新生入学后,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五、监督机制

  西北民族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931-2938568。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

  咨询电话(传真):0931-293830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

  七、附则

  本简章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2021年各专业招生省份计划数,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为准,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被甘肃省确定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肇始于1941年在延安创建的民族学院,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基础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涵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7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招生。学校现有2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被确定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被确定为特色学科。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1个国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3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9个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有1个教育部民族教育研究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4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3个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学校是“甘肃省民族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牵头主持单位。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根西北大地办学,弘扬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把学校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高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模范之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特色智库,绘就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新篇章,写好西部地区民族高等教育奋进之笔,为建设现代化高水平大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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