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戏剧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9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族音乐、藏族美术)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被列为新增艺术硕士(MFA)试点培养院校。
2005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美术学(藏族美术)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9年音乐学(藏族音乐)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是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试点改革院校之一。
2006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为藏族唐卡“勉唐画派”和“钦泽画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藏族唐卡“勉唐画派”为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2016年、2017年“拉萨扎念弹唱”“扎念琴演奏艺术”成功获批为第二、三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习基地。拥有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为确保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本简章的报名、考试事项只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内考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90人,均为本科层次。具体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 | 学费 (元/年) | 层次 | 性质 | 招生计划:90人 | 考试项目 | ||
合计 | 西藏 | 外省 | ||||||
130201 | 音乐表演 | 2800 | 本科 | 非师范 | 5 | 5 | 0 |
音乐学类省考
|
130202 | 音乐学 | 免费 | 本科 | 师范 | 25 | 20 | 5 | |
130202 | 音乐学 | 2800 | 本科 | 非师范 | 10 | 6 | 4 | |
130401 | 美术学 | 免费 | 本科 | 师范 | 20 | 15 | 5 | 美术与设计类省考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800 | 本科 | 非师范 | 15 | 9 | 6 | |
130402 | 绘画(藏画白描) | 2800 | 本科 | 非师范 | 15 | 15 | 0 | 美术与设计类省考+校考 |
合计 | 90 | 70 | 20 |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西藏自治区内报名考生须符合《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请考生2020年11月10日-2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FormatAID_0# )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我校绘画(藏画白描)专业的考生,在网上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后,还须勾选“西藏大学绘画校考”复选框,方可完成报名。
(3)绘画(藏画白描)专业准考证请于11月27日下午持身份证(原件)、《省级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准考证》在考试点现场领取。
考点 | 时 间 | 绘画(藏画白描)专业加试领取准考证地点 |
拉萨考点 | 2020年11月27日(下午15:30-18:30) | 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
昌都考点 | 2020年11月27日(下午15:30-18:30) | 昌都市教育局招生办 |
因考生错报、漏选专业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结束后西藏大学招生办不再受理任何考生的补报申请。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省级统考请参看《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2.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2020年11月29日10:00—13:00。
(二)考试地点
拉萨考区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篮球馆
昌都考区考试地点:昌都市第五高级中学
四、考试内容、分值及注意事项
(一)省级考试内容及分值请参看《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二)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
科目:白描
分值:100分
未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或成绩不合格者,校考成绩自动取消。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我校生源质量,结合专业特殊性和教学要求,对音乐表演专业限制身高: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2)绘画(藏画白描)考生应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图钉或不干胶等考试用具。无须自带画架,由我校统一提供。
五、收费
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我校绘画(藏画白描)专业校考费用为30元/人,报考考生11月27日下午现场缴纳,收费形式主要为POS机收费。
六、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绘画(藏画白描)专业的考生在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违规违纪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的管理,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凡是有违反诚信考试的行为,即日起将同时报送自治区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网络登记。
八、其他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户口所在省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二)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执行。
九、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0891-6405900(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405261、6405255(办)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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