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美术类全国招生计划为24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210人,绘画专业30人。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序号 |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1 | 上海 | 设计学类 | 4 |
2 | 天津 | 设计学类 | 6 |
3 | 山东 | 设计学类 | 22 |
4 | 辽宁 | 设计学类 | 11 |
5 | 河北 | 设计学类 | 43 |
6 | 重庆 | 设计学类 | 16 |
7 | 广东 | 设计学类 | 22 |
8 | 湖北 | 设计学类 | 15 |
9 | 湖南 | 设计学类 | 13 |
10 | 江苏 | 设计学类 | 14 |
11 | 福建 | 设计学类 | 10 |
12 | 浙江 | 设计学类 | 2 |
13 | 北京 | 设计学类 | 2 |
14 | 安徽 | 绘画 | 3 |
15 | 贵州 | 绘画 | 3 |
16 | 黑龙江 | 绘画 | 3 |
17 | 吉林 | 绘画 | 3 |
18 | 甘肃 | 绘画 | 3 |
19 | 山西 | 绘画 | 3 |
20 | 内蒙古 | 绘画 | 3 |
21 | 江西 | 绘画 | 3 |
22 | 四川 | 设计学类 | 30 |
绘画 | 6 |
4、我校美术类招生的具体计划编制原则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分省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最终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1年高考报名。
2、2021年我校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学校设计学类专业和绘画专业分别排序录取,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不得兼报,兼报者以第一专业志愿作为专业安排依据。
2、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
①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② 报考绘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3、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① 设计学类专业: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文科控制线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理科控制线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C、上海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1.1。
D、除上海以外的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② 绘画专业: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C、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项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以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6、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绘画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举报
1、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对学校美术类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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