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专科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本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外省(区、市)
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确定的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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