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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及录取办法
2020-06-24 来源:扬州大学  浏览:0

专业成绩使用

  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湖南省美术类考生、安徽省美术类考生、山西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河南省音乐类考生、贵州省音乐类考生、湖南省音乐类考生、湖南省摄影摄像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河北省考生: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使用音乐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⑶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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