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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0-06-06 来源:来源网络  浏览:0

 东北大学  

  一、概况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 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 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 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

  学校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现有艺术学理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计艺术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设计、音乐2个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有艺术类博士点的高校,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有艺术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高校。 学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国内设计领域著名教授任教,与国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本科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二、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面向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招生80人,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如下:

  

  注: 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我校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统一录取。 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办法: 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 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3.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招生专业方向及专门化如下: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湖南、四川8个省市招生60人,分省分专门化招生计划将于5月初公布。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于4月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预报名,并上传本人表演视频。 各省预报名考生情况将作为编制分省计划的重要参考。

  2.录取办法: 要求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同科类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分省分专门化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要求考生身高: 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 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

  四、相关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专业成绩差异显著的新生,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2.新生入学后,除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学生自备。

  五、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六、联系方式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4-83687392

  招生网址: http://zs.neu.edu.cn/

  电子信箱: ddzsb@mail.neu.edu.cn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 110819)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 024-83682913,83689099

  网址: http://www.arts.neu.edu.cn

  七、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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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均隶属于大连校区建筑与艺术学院。学院下设建筑系、艺术系、城乡规划系、工业设计系,拥有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美术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专业硕士(MFA)学位授予权。艺术类招生专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卓越的办学条件,拥有完善的高级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元开放的国际化交流平台。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注重对学生视觉思维能力和对视觉元素的组织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环境设计专业注重对学生环境空间创造力、想象力、设计逻辑能力和设计技术能力的培养;雕塑专业注重对学生雕塑技艺及运用材料进行艺术创作与设计能力的培养,各专业均具备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研究生资格。

  毕业生专业能力突出,特色鲜明,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可在文化传媒动漫设计公司、城市景观与室内设计公司、公共艺术、文化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等从事创意创作、设计及设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山东考生专业选考科目不限。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复查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306
网 址:http://zs.dlut.edu.cn

  七、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0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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