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文理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等专业(类),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4.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5.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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