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我校对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