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专科省控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2、录取办法
(1)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原则进行。
对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考生,由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成综合分,参照考生必测科目等级、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以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专业分再相同者,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详见阳光高考网公布的学院招生章程)。学院对必测科目无附加等级要求,参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2)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对各外省招办投档的考生,将其“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各省招办公布的学院的招生章程。如遇相关省份录取原则与学院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按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3)山东省服装表演专业考生,学院认可考生取得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测试合格证,学院将按山东省招办投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0录取规则(江苏省)
考生的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专业成绩使用南京艺术学院 工艺美术 专业校考成绩,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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