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2019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合格证的省份,专业录取时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二)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本科专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校考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四)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我校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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