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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8-11-21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浏览:0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名称

文科最高

文科最低

理科最高

理科最低

北京市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53.2

627.2

644

644

广东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01.2

601.2

河北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45.4

595.6

河南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594.6

592

黑龙江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592.4

566.6

湖北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13.4

613.4

湖南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11.2

607.8

江苏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589.52

589.52

辽宁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21.8

613.8

内蒙古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596.2

596.2

山东省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24.6

606.06

天津市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22.2

622.2

新疆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38

638

重庆市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622.2

622.2

  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对于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在平行志愿省份的投档分

  江苏平行志愿投档分587(文化+专业)

  湖北平行志愿投档分780.4【(专业×60%+文化×40%)×2】

  广东平行志愿投档分601(专业×2.5×60%+文化×40%)、最低排位5

  重庆平行志愿投档分250.44252(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区、市)

北京

广东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计划数

7

1

11

2

2

1

2

省(区、市)

江苏

辽宁

内蒙古

山东

天津

新疆

重庆

计划数

1

4

1

7

1

1

1

  注: 1.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2.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须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招文科,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文理兼收。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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