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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7-2018年美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01-22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浏览:0

长春工程学院2017-2018年美术类录取分数线

序号

省份

2017年录取情况

2018年录取情况

录取
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录取
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1

吉林

4

477.4

505

4

476.4

486.8

2

辽宁

13

392

414

15

393.7

422.4

3

黑龙江

16

217.198

206.398

16

206.8

198.8

4

江苏

13

189.998

15

179.4

5

山东

30

228.002

238.798

31

208.4

231.4

6

河北

34

217.398

34

220.6

7

山西

23

225.398

20

219.2

  注:吉林省、辽宁省不单独组织校考。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加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辽宁省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美术类统考成绩,辽宁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2+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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