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
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艺术类表演专业的考生:
①须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山西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夜盲、发声、听力障碍等症。
③陕西考生须我校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④山西考生须本省表演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联考)合格且我校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具体招生省份、科类、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
表演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
动画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四年 | 本科 | 陕西、山西等省 |
录取规则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陕西省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外省(山西)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的表演专业课校考,校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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