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涵盖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参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2019年我校部分院系专业初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 杭州、成都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起至2019年1月13日9:00止。逾期不再补报。
⑵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du.cn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址,使用考生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常用手机号及常用邮箱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第三步:选择报名类型,同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第四步:填写考生信息,上传近期一寸白色背景彩色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0KB,请考生必须按规定上传;
第五步:在选择专业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关于省级统考规定的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我已知晓且承诺”;
第六步:选择报考专业(招考方向),同时选择考点;
第七步:网上交费
考生在网上交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和考点城市,对于缴费成功的专业(招考方向),不得更改专业(招考方向)和已选择的考点城市信息。
网上交费成功后,即生成专业考试准考证号。一旦准考证号生成,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或者交费不成功,均不具备考试资格。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试费为160元(京教函〔2016〕548号)。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报考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根据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费用。
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
010—82652626转分机6644,6829,6576(9:00—17:30)
010—59321108(24小时)
2. 关于《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1)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各阶段《准考证》;
(2)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
(3)《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
(4)其他各阶段的《准考证》,在各阶段缴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考生凭借新生成且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下一阶段考试,上一阶段《准考证》自行作废。
考生请注意:
各阶段的缴费、打印《准考证》及专业考试通过情况查询,考生均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含招考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完成考试时间选择结果确认后,不可以更改所选择的考试时间。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外地考点不设复试及三试考试,所有通过初试的考生一律到北京考点参加下一阶段的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含招考方向,且含戏剧影视表演高职)。
报考声音学院各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如专业考试两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均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不分先后。
不按以上规定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招考方向)考试成绩作废。
报考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表演学院表演专业(本科)的报名,并在填报专业时选择兼报高职,缴纳一份初试报名费10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初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初试,成绩共用。初试合格后,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缴纳一份复试考试费8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复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复试,成绩共用。复试合格后,须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的三试(此阶段与本科表演专业分开),缴纳三试费80元。缴纳三试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高职三试准考证》,按三试考试安排,参加戏剧影视表演(高职)三试考试。
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只设一试。专业考试成绩是否通过,请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
3.关于提交报考材料
报考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带有2019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④《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⑤《专业考试准考证》;⑥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1)报考我校各专业(除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最后一阶段)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由于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只设置一试,故考生在参加面试环节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即4月15日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4月15日--4月20日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数字媒体学院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③我校向教育部以及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教育部以及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二)关于考点:
1. 北京考点:考试地点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内。考试专业:涉及简章中列举的各个专业(招考方向)
2. 外埠考点:具体信息如下
外埠考点 | 考试地点 | 涉及校考的专业(招考方向) |
杭州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 | |
成都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
注:1.外埠考点只设初试。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
(三)关于专业课考试:
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A4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以及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外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北京本部)指定“发榜处”。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规定: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4.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考试最后一试的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本人的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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