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精神和吉首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我校在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确定校考合格人数,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合格证数量已于3月24日在网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经报送各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后,我办将于4月底陆续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江西、山西、江苏、福建、山东5省纸质合格证,其中河北省和甘肃省没有考生邮寄地址等信息,因此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现将2017年各省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2日—4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室或招生办公室反映。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43-8564814,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64141。
点击下载附件:2017年吉首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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