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文理学院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工作顺利结束。经研究决定: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82分。
江苏省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84分。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为:成绩=视唱练耳×30%+专业技能×70%。
一、成绩查询
音乐学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mkao.cn/news/cjcx/115110.php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候。
申请办法: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对成绩有疑问的科目申请查分,限查一门科目,只查积分及统分差误。如发现成绩有误,再续查另一科目。查分结果将于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考生。不接受电话查分申请。
申请书中需明确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查分科目名称、联系电话,并附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校考准考证及身份证。
申请查分电子邮箱:sxwlxyzsbgs@163.com
二、专业校考合格证
专业校考合格证将于一周后通过挂号信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合格证仅用于通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无其他作用,若因地址等原因无法寄达,学校不再重寄或补发。
三、合格成绩分数段
学校将根据各省招办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报送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待合格成绩全部报送完毕后,在我校招生网公布《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分数段》,时间预计在6月初。
四、录取规则
按招生章程规定,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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